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接受資訊中心委託,3月25日辦理「111-113年新北市政府公共托育中心監管雲建置與維運案」招標作業,預算41,037,105元,擴充800萬。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指出,此專案內容主要包括「公托監管雲設備建置」、「管理平臺整合介接」、「網路寬頻」、「雲端儲存」、「公托影像及資料處理」、「監管雲維運服務」、「系統功能增修」及「退場作業服務」等8項履約項目,各履約項目簡介如下:
(一)公托監管雲設備建置:依據每所公托現行軟硬體設備狀況規劃監管雲之建置環境,包含各軟硬體項目,如:監控主機、暫存伺服器、網路交換機、訊號放大器、機櫃、網路環境建置或其他設備安裝施工所需之材料、工具,且後續應可依需求動態擴充硬體及儲存設備。
(二)管理平臺整合介接:得標廠商須與市府監管雲系統進行系統整合介接,包含操作介面、報表功能、檔案下戴、影像檔案傳輸異常告警通知及帳號權限控管機制,且管理平臺須能夠顯示每所公托之影像檔案上傳狀態。
(三)網路寬頻:得標廠商須負責提供每所公托之網路寬頻,做為監管雲系統上傳影像之專用線路,每所公托應確保上傳頻寬滿足此專案影像上傳需求,以利後續雲端儲存作業。
(四)雲端儲存:監控影像檔案應加密上傳至市府既有監管雲系統,且上傳至監管雲之影像檔案皆須進行檔案加密及備份,以確保檔案安全性及避免檔案毀損或遺失。
(五)公托影像及資料處理:為確保公托影像品質及維持來源影像聲音之清晰與穩定,得標廠商須配合公托及權責單位人員通知,到場協助原設備廠商查明問題。如權責單位提出調閱影像檔案需求或問題,亦須提供相關技術支援。
(六)監管雲維運服務:包含管理平台維運、硬體設備維運、監視器異動調整等,提供系統與相關硬體設備維運服務,以確保功能與效能正常。有關監管雲維運服務之工作項目應依此專案需求說明書「柒.監管雲維運服務(預算書項次6)」辦理。
(七)系統功能增修:此專案之各項資訊系統如因法令、政策或其他需求改變而需進行新增、刪除、修改時,此專案得標廠商應配合進行之。
(八)退場作業服務:此專案履約期滿,且此專案得標廠商因故未繼續承攬後續服務時,或因故終止契約時,得標廠商應於解除此專案契約責任前,依規定完成退場作業,使資訊中心及後續承接之得標廠商能順利完成相關工作的銜接,以確保相關作業及系統持續正常、穩定的運作。
根據招標文件,需求項目包括:
1-1監控主機 156 台
(預計每公托2台)
1-2暫存伺服器 78台
(預計每公托1台)
1-3網路交換機 78台
(預計每公托1台)
1-4訊號放大器 156台
(預計每公托2台)
1-5機櫃 78台
(預計每公托1台)
1-6網路環境建置 78式
(預計每公托1式)
科技新聞通訊社彙整超過283個機關,總金額達750億的資通訊預算項目,以資料庫方式呈現,歷年廣獲超過200家資通訊廠商採用,欲掌握商情請洽0975-237779林先生,或填寫下方表格可取得免費試閱 https://forms.gle/LsktFdP1x4PJdfiJ7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