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月5日招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移轉建置案」,預算17,500,000元。
勞動部為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共用行政資訊系統之政策,無一致性處理規範之共用行政資訊系統如公文系統,應以部會集中為基礎,推動一致性處理規範之系統,於去(110)年 2 月邀集勞動部所屬 5 機關在勞動部會商勞動部公文檔案管理系統授權原則會議,會議決議所屬機關應向勞動部申請授權經同意後使用共用版系統,勞動力發展署應擬訂分年推動策略,自行編列經費辦理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 6 機關(構)移轉建置共用版系統之採購。
按招標文件,工作範圍包括:
1、移轉建置:地點在此專案所有機關(構)共 7 機關(構),依據勞動部提供之軟體檔案,於 111 至 112 年分別辦理此專案所有機關(構)系統安裝、初始設定、硬體建置、整合 AD 帳號(Active Directory)目錄服務、電子郵件系統、勞動部單一帳號暨認證授權控管平台系統及勞動部交換層公文電子交換系統等事項。勞動部所提供之軟體使用模組,包含文書製作、線上簽核(含跨機關陳核會辦)、文書管理、檔案管理、影像管理、公文電子交換、電子公布欄及民意信箱等系統模組。
2、功能擴充:依勞動力發展署視障同仁需求,於 111 年完成開發承辦人及主管之無障礙公文及檔案管理系統功能,提供勞動部授權之所屬機關(構)使用。另於 111、112 及 113 年年辦理勞動部共用版系統非核心作業或介接其他系統之客製化功能,提供給此專案所有機關(構)使用。
3、資料移轉:地點在此專案所有機關(構) 共 7 機關(構),於 112 年分別辦理此專案所有機關(構) 現行系統公文資料、檔案影像轉檔至移轉建置至勞動部共用版系統供查詢使用。
4、教育訓練:地點在此專案所有機關(構) 共 7 機關(構),於 111 及 112年分別完成各機關(構)移轉建置次月起 1 個月內,指派此專案成員辦理收文、發文、稽催人員、檔案管理人員、單位登記桌、承辦人、主管(含核稿人員)及系統管理等角色之人員教育訓練。
5、輔導上線:地點在此專案所有機關(構)共 7 機關(構),於 111 及 112年分別完成各機關(構)移轉建置次月起 2 個月內,指派此專案成員辦理輔導使用者系統測試、教育訓練及上線後操作諮詢等事宜。
6、到場服務:地點在勞動力發展署,於完成勞動力發展署輔導上線次月起至起至第 4 期訖日(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指派此專案客服工程師或客服人員 1至 2 人每一工作到場辦理輔導此專案所有機關(構)上線後操作諮詢等事宜。
7、資訊安全:地點在此專案所有機關(構)共 7 機關(構),提供系統主機、程式、資料庫等之有效管理,及配合勞動部共用版系統更版,並維持系統之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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