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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資訊系統再造開發,預算4,000萬

司法院6月10招標「司法院第三代最高法院、最高暨高等行政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審判資訊系統再造開發採購案」,預算四千萬元。


根據招標文件,專案目標為:


(一)  介面改善

1.使用三代民刑等系統再造案提供之中文作業環境及應用程式開發介面(API),將本案範圍之再造系統由Big5j全面升級為Unicode,並持續維護司法院現行採用之Big5j造字編碼及Unicode編碼之轉換對應表,以適用於司法院暨所屬機關應用系統(含三代審判系統再造案、本案再造範圍及其他現行系統),俾增進內外資料交換之相容性。

2.跨瀏覽器平台:使用共通標準的CSS 和 JavaScript 函式及語法,讓IE或Chrome等主流瀏覽器,均能正常運行。

3.使用符合規範的 CSS 和 JavaScript:審判系統使用者年齡層廣泛,應依不同年齡層,讓使用者可選擇各類型大小字體。

4.搭配司法院自行開發之第二代司法文書編輯器(由司法院提供)及Microsoft Word審判工具列(Microsoft Office套裝軟體全院授權由司法院提供),提供法官自由選擇使用偏好之司法文書編輯器。

5.使用者UI採儀錶板設計,真正實現審判業務多工作業,一次可同時處理多筆裁判書或開啟多個辦案進行簿,不再以循序方式一次僅能處理一個案號。

6.提供更友善的線上求助功能,降低司法人員因職務調動重新學習的困難,以提升職務輪調制度的效果。


(二)  資料庫升級與程式模組化

1.建置新世代高穩定的資料庫,提升資料採礦與系統智慧分析功能,以利組織進行決策。

2.利用大數據(Big data)理念,讓審判系統資料如裁判書之紀錄更具結構化,使量刑等資訊之分析,更為自動而精確,避免目前人工錯誤與高耗成本,以助統計模型之建立與決策分析。

3.為降低現行多個審判系統就相同功能需花費數倍之增修成本,應將各系統之共通作業儘可能使用相同的資料庫架構,同時參考並使用三代審判系統再造案之資料庫架構、程式、模組或元件,以降低司法院未來維護及增修功能之成本。

4.檢討二代審判系統所有程式功能的存續價值、改善方式、效能評估,並進行適當參數化、模組化、服務化,提高再使用率,以降低維護複雜度。

5.減少現行繁瑣資料重複登錄的困擾,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之錯誤,達到一致性要求。


(三)  彈性架構

1.為充分利用主機及其相關資源(CPU、Memory、硬碟、網路等)、並解決本案使用機關空間不足之問題,需將本案範圍之再造系統建置於虛擬化主機,期可動態調配虛擬主機資源的使用、簡化擴充資源之流程、降低資訊人員管理成本,並搭配備份軟體提升系統可用率。

2.未來司法院雲端資訊中心建立後,將朝向集中式資料庫方式規劃,須考量各法院資料庫集中寫到司法院機房(IT Center)主機,其命名方式及DB Owner,以利未來搬遷時毋須再花費經費修改。

3.更有效率的運用應用程式(AP)主機:登入之AP,除目前採分派主機設定檔(dispatch.ini)之方式外,未來增加Token(權杖)模式,以提升系統運作效能。


(四)  管理精進

1.解決軟硬體過舊之資安風險及無法安裝之窘境。

2.將本案所有系統納入三代審判系統再造案建置之監控平台,範圍包括全部設備(如 DNS、AP、DB、FS...等)之負載和各 SERVER 服務是否正常運作之監控。

3.整合三代審判系統再造案提供之快速登入流程,便利跨系統操作使用,並參採現行 Apple Store、Google Play 的方式,增加更新時再自動提醒(或強迫)使用者端更新。

4.維持現行與AD介接之服務,並為配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核心系統要求,提供雙因素身分認證(如Email)功能,且一經使用者確認目前正在使用的裝置可受信任,即可自動解除雙因素認證,並可視需要重新啟用。

5.整合三代審判系統再造案建立之司法院資料交換系統:整合現行分散之對外機關轉檔與司法院對外查詢服務,建立司法院資料交換系統,可查詢即時或批次交換資料結果,並可設定失敗重試區間與次數,並透過(Web-Based)操作介面手動執行重送。

6.整合三代審判系統再造案建立之資訊業務知識管理系統:提供建立審判系統資料詞典,含欄位定義、應用、計算公式及影響功能,並可記錄審判資訊系統之功能其版本演進(可結合法規異動歷程或函示),及相關人員工作職務說明,以利經驗傳承。

7.整合第二代司法文書編輯器,加強訴訟文書自動化遞送功能,提供相關人員查詢文書編輯之軌跡、遞送狀態及提供定時上傳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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