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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0年文化場域的資料治理與系統建置案,預算1,183萬

文化部2月2日招標「文化部110年文化場域的資料治理與系統建置案」,預算

11,830,000元。

文化部指出,目前文化參與統計分析大多來自問卷調查,非原始資料,欠缺精準動態大數據資料。在相關數據收集方面,文化部已建置藝文活動整合服務iCulture、博物館文物典藏共構系統、獎補助管理系統及藝文活動報名共構系統等具規模之原始數據資料。但是各文化場域藝文活動參與人數與消費金額等數據,目前無法以即時有效方法蒐集。

為利於文化部發展決策分析及政策制訂,須建置文化場域大數據以實現文化數據治理、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期待透過行動基地台提供人流數據,經由場域POS或電子發票蒐整消費資料,並結合文化部既有各場域藝文活動資訊,進行數據分析。

此案係匯整電信業者、文化部相關系統、影視音產業各項藝文(如活動辦理資訊、交易紀錄),與跨部會 (如交通數據)等數據資料,建置文化場域大數據,透過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系統開發,進行數據與分析,並以互動儀表板呈現多視角分析與市場需求預測,專案目標包括:


(一)調查「藝文環境數位程度」、「開放資料」及「藝文團體需求」:據以進行完整數位轉型政策擬定,以及後續的數據課程與訓練計畫,展開研發、教育與應用推廣活動。


(二)提升文化場域施政決策品質與效率:掌握觀眾反應行為偏好,適時透過施政資源投入藝文表演活動與獎勵補助機制,減少城鄉藝文活動參與率差距,以落實文化平權的目標。


(三)提升文化場域相關業者營收:獲得貼切的產業現況與趨勢資訊,掌握商機提升營收創造產值;業者能獲得具時效性的觀眾行為偏好資訊,靈活因應市場潮流變化,規劃內容製作或邀請表演節目內容。


(四)培育新興數據服務業者:此案研發成果可以技術移轉給國內相關業者,藉由各類數據資料以及分析工具獲得的資訊,提供第三方服務做為商業模式。


(五)選定代表性場域進行示範應用,建立文化治理標竿案例,作為同業複製之基準,未來更可擴散應用至其它產業,完善政府資料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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