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6日公開招標案「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110年度法官平板筆記型電腦採購案」一案,預算:54,500,000元,並保留後續擴充以2,000萬元為上限。
此案主要需求為:
一、專案採購項目為平板筆記型電腦1,514台,提供予司法院及各法院公務使用,為因應數位卷證之無紙化需求,本案之平板筆記型電腦可螢幕與鍵盤座分離或翻轉,變成平板電腦使用。
二、本案標的物之保固期間為本院驗收合格次日起4年止。
三、建立資料標籤(含採購年份、設備名稱、廠商資料、保固期間、廠商叫修窗口等資料),黏貼於設備明顯處。
四、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依原契約項目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經費以2,000萬元整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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