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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將建置國家級文化資源整合平台「國家文化記憶庫」

文化部25日招標「國家文化記憶庫專案輔導中心」勞務採購案,預算3,830萬,預計擴充2,420萬。


文化部表示,為落實「國家文化知識永續生態系」,除串連有關文化內容產業上、中、下游各項施政計畫外,更規劃透過跨部會、縣市政府及民間力量合作,將台灣原生文化素材結合創新科技,發展創新多元的數位加值應用示範案例,打造臺灣原創IP內容基礎,擴大行銷台灣文化特色,故而於前瞻基礎建設提出「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以作為發展文化內容產業之上游導引計畫。


招標文件指出,因此案涉及文化資源、知識範疇、技術工具的跨域創新整合規劃,為確實就計畫之突破性、周延性及永續性均能發揮最大綜效,產生示範導引作用,須委託具 特定專長之專業人士,共同組成跨領域工作團隊,成立「國家文化記憶庫專案輔導中心」協調統籌有關業務,並配合本部及本部指定之協助推動組織所提之政策指導2原則,以「文化民主」為經,「數位創新」為緯,擴大推動文化近用與加值,逐步確立完整、多樣且別具意義的國家文化記憶圖景。


計畫工作內容包含:


一、 研擬本計畫各項細部執行方案及未來政策建議

二、 聯繫協調各重要典藏機關或單位

三、 輔導縣市政府推動在地知識數位化及加值應用相關工作

四、 輔導民間及大專院校協力建構及轉譯在地知識相關工作

五、 辦理數位資料成果品質檢核工作

六、 辦理推動本計畫所需相關人才培育方案

七、 本計畫實體空間之進駐、資訊平台網站之營運管理及公眾推廣活動

八、 協助本部規劃文化素材內容轉譯及產業加值應用之示範性案例執行機制

九、 其他相關工作項目


另專案輔導中心基本員額以16人為原則,除應編列1至2人為本專案輔導中心之總領導職(如總監/副總監),另須有明確分組編制;並事先提出自行任用之建議名單6人,且其專長應分別對應至文化內容、鏈結資料、開放授權三大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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