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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局5,296萬發展行動網路應用服務鑑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5)日招標「行動網路應用服務鑑析系統建置案」,預算5,296萬。


近日毒品與詐騙事件猖獗,據刑警局指出,目前犯案歹徒多運用加密行動App通訊軟體進行聯繫,因此,獲取並解析行動App通訊的內容,將成為辦案與破案的關鍵。


招標文件提及,該案主要有四大目標:


(一)封包鑑識子系統:在既有通訊監察解譯平台上利用內容解譯(Content Decoding)能力將網路封包還原成完整之網頁、email、檔案等;利用擴增之基本元素解譯(Element Decoding) 能力,擷取網路封包中不經意洩漏出來之基本資訊,例如: 使用者ID、email帳號、照片、大頭貼、地理位置(如:經緯度、基地台資訊)、手機型號/版本等資訊。整合這些蒐集到之資訊,剖繪偵查目標,可逐步拼湊出偵查目標之生活作息、經常使用的通訊軟體、活動熱區、交友狀況等。


(二)行動裝置雲端鑑識子系統:因為許多偵查目標的資料都已經放在雲端儲存空間,例如: Dropbox, Google Drive, Gmail, Facebook等,本案需結合手機鑑識結果,利用由手機中獲得之各種雲端服務資訊,進行偵查目標在雲端儲存服務空間儲存資料之偵查或鑑識。


(三)手機滲透測試子系統:提供手機滲透測試工具,對智慧型手機系統進行接觸式或遠端滲透測試。同時應提供滲透測試與開發之實務應用訓練課程,搭配社交工程或其他課程,以提升滲透測試之成功率。


(四)雲端大數據資料整合分析子系統:本案需建立犯罪情資整合分析平台,結合本局各種暨有資料來源,包含通訊監察所得資料、通信紀錄、手機鑑識所得資料、車行紀錄、社群網路等資料來源,以綜合分析偵查目標之目前動態、交友狀況、生活作息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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