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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性侵加害人科技監控系統維護,預算2,189萬

臺灣高等檢察署13日招標「111年度受保護管束人性侵害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系統維護、前端設備維運、安裝、拆機及資訊管理服務委外案」,預算2,189萬。


高檢署於招標文件中指出,專案範圍包含:


(一)整體科技設備監控系統維護服務:係指科技設備監控系統(含異地備援機制)、科技設備監控定位系統、電子地理資訊系統、法務千里眼APP及其相關子系統(含歷史資料查詢資料庫、測試平台、監控知識分析平台、數據分析工具平台等)之軟硬體管理與維護服務。


(二)科技監控前端設備安裝(含訊號調整)服務:配合本署及各地檢署科技設備監控案件執行需求,於接獲通知後依本署或各地檢署指定日期辦理監控設備安裝(含訊號調整)及相關事宜。


(三)科技監控前端設備拆機服務:配合本署及各地檢署科技設備監控案件執行需求,於接獲通知後依本署或各地檢署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監控設備拆機事宜。


(四)科技監控前端設備維運服務:針對科技監控前端設備(含居家讀取器、隨身發訊器(含充電線、充電包,下稱充電配件)及居家延展器)進行設備維護,並保持其在可運作之狀態,包含軟韌體、外殼、錶帶、電池、天線、充電配件等週邊配件之管理、維護、更新、去污、修復、 外殼(含上、下蓋)及錶帶更換(含人損)、訊號調校、設定、前端設備電力管理及電池老化更換、設備管理及耗損補充(含前端充電相關設 備人損及遺失)、零件更換、設備安全性(防拆解、防破壞機制)檢測等;針對未使用之設備進行運作檢測,藉以活化設備機能;妥善輪 替設備使用情形,並提供設備逾4個月未使用之清單,詳實記錄庫存控管,使設備達到可運作之維運工作(詳如附件 7-4)。


(五)資訊管理服務:7*24 小時維持本署整體科技設備監控系統及科技監控 前端設備正常運作,並即時處理科技監控告警、異常及資安攻擊等事件。服務期間,整體科技設備監控系統或科技監控前端設備發生故障、異常事件或發生資安攻擊事件時,能於要求時效內排除或修復完成,並應有效管理本署及各地檢署對於整體科技設備監控系統及科技監控前端設備各項維運工作,並提供科技設備監控之專業技術及諮詢等資訊管理服務相關事宜。


(六)本專案建置於本署主機房及本署指定之機房,提供本署及所屬機關使用;惟科技監控前端設備得視機關需要放置於得標廠商提供之具門禁管理處所。


(七)提供科技監控前端設備放置處所均需經本署同意後實施之。


(八)提供本署及各地檢署觀護人滿意度調查。


(九)提供本專案科技設備監控相關知識之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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