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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局「雲端勘察證物鏈平臺建置案」,預算2,150萬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月25日公開閱覽「雲端勘察證物鏈平臺建置案」招標文件,預算:21,501,000元。

刑事警察局指出,因應網路趨勢,數位科技迅速轉型,從當前資料儲存之位置已逐漸脫離傳統的本地儲存(如本機硬碟或行動裝置)空間,而進一步轉向雲端儲存空間(如Google Drive、OneDrive 、Dropbox及Gmail等平台),此現象將影響到警政單位第一線執法同仁面臨到搜索案件數位證物資料取得之困難;另鑑於現場取得之數位證物於偵查階段,抑或是進入司法起訴、審查程序,常有遭犯嫌或辯方質疑證物曾經被汙染、調包甚至竄改之嫌,使法庭上證物之證據能力再次備受考驗。

執法機關針對雲端數位取證及證據保全將面臨更大考驗,除了雲端取證本身難度較高外,另如何能在取得證物後第一時間進行上鏈,確保證物不被任意竄改及其同一性,都將會是網路犯罪偵查面臨極為艱鉅的偵查困境;以致於該如何針對執法人員雲端數位取證技術之提升及強化雲端採證工具效能,與取得證據後之妥適保全,此案主軸在於建置「雲端勘察證物鏈平臺」,結合「雲端團隊協作平臺」提供執法同仁雲端實作環境,並強化資安偵測技術,提早發現遭注入惡意程式,一旦發現遭駭事件,經取證工具,迅速追查駭侵來源,並因應雲端存放犯罪證物之趨勢,建置「雲端取證之工具與機制」,以提升未來的雲端取證與偵查能量。

因應雲端取證不易,證物取證後之證據保全及強化資安偵查技術等特性,希望透過此案建置「雲端取證之工具與機制」,將第一時間取證之數位證物借重區塊鏈上鏈後(形成雜湊值),上傳至「雲端勘察證物鏈平臺」,另有鑑於「資安即為國安」,藉由結合「雲端團隊協力實作平臺」提供執法同仁雲端實作環境,並強化資安偵測技術,一旦發現遭駭事件,迅速追查駭侵來源,以提升未來的雲端取證與資安偵查能量,並強化證物監管機制。

(一)交付項目

此案交付項目如契約文件所列,包括所研提規劃之應用系統(含硬體及軟體)、專案管理文件及教育訓練:

1、應用系統:功能與規格需求及項目如建議書徵求說明書。

2、專案管理文件及教育訓練:規格需求如建議書徵求說明書。


(二)委託工作

這項系統之購置、應用、開發與建置應包括「系統規劃」、「進度控管規劃」、「系統開發與購置」、「系統整合測試」及「系統建置」等項。


(三)建置地點

此案建置於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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