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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公開徵求提供建議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月10日公開徵求「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預估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據工程會指出,為依民眾需要開發相關線上申辦雲端功能,以建構富彈性、高應變能力、能源效率高之系統環境,工程會規劃逐步將與民眾服務相關之系統雲端化,爰規劃辦理「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以提供民眾穩定、優質及便民之系統服務。

工程會表示,工作項目包括:

(一)系統規劃分析:整合工程會與民眾服務相關之系統,規劃以下 4子雲:


1. 公共工程專業人員及廠商資料雲:將工程會所發放之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由書面申請改為全面線上申辦,並提供電子證書;規劃及建置資料交換通道,以利介接相關機關,提供廠商取得參與公共工程所需證明文件,並進行電子簽章及儲存,俾供後續加值應用。


2. 公共工程技術雲:公共工程技術雲包含公共工程案件審議資訊系統、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管理資訊系統、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資訊系統、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創新產品交流平台、技師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技師分階段考試實務經歷及專業研習登錄管理資訊系統,共計 8 個子系統。


3.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管理及人民督工雲:整合公共工程案件全生命週期流程,自經費審議、規劃、設計、施工、工程進度、施工查核、結案驗收、履約管理之作業,以利機關及工程產業界得以使用、管理。同時,提供民眾即時查詢相關公共建設執行及使用情形,共同監督公共工程。


4. 公共工程大數據資料雲:透過大數據技術,整合分析公共工程歷史資料,並彙整以開放資料(Open data)方式提供,亦將建置開放應用程式介面(Open API)供各界查詢、使用及介接。


(二)依系統規劃分析結果,辦理建置及上線事宜:

1. 依系統規劃分析結果,進行各子雲程式設計、資料庫設計、單元測試、資料移轉、整合測試、試辦,並據以修正及改進,系統營運期間持續蒐集使用者意見,精進系統功能及服務。

2. 配合政府雲端系統建置或採購期程,將各子雲逐步移轉至雲端系統。

3. 各子雲於正式或移轉上線前,應通過雲端系統驗測後,始可式於雲端上線。

4. 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工程會資安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5. 各子雲開發及建置期間,應就此案涉及之相關系統進行維護及管理。

(工作項目仍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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