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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公開閱覽「111年度通訊監察相關系統維護案」,預算5,581萬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月5日公開閱覽「111年度通訊監察相關系統維護案」招標文件,預算55,811,000元。

刑事警察局表示,廠商應提供以下之服務,為機關維護此案應用軟體及硬體等系統設備:

(1)應用軟體瑕疵與錯誤之修正。

(2)因法令或作業方式新增或修改,所引起之系統或程式功能之新增或變更。

(3)因前端業者系統升版(Update、Upgrade)或作業方式新增或修改,所引起之系統或程式功能之新增或變更。

(4)因作業需要,所引起之電腦報表或螢幕查詢功能之新增或變更。

(5)維持系統功能不中斷、中斷後之恢復、異常之問題排除、故障修復。

(6)系統環境維護處理及強化功能。

(7)硬體設備功能檢測維護保養及紀錄檔檢視。

(8)經常保持系統良好而可用之狀況。設備故障時,須負責修復至正常運作。

(9)故障修復期間須提供替代運作機制,以利服務順暢運作。

(10)提供技術諮詢、支援服務、解決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及相關應用問題之建議處理。

(11)配合機關需要進行硬體設備遷移。

(12)保持協定解譯系統軟體隨時為最新版本,並修正或調校後端系統程式,以配合解譯系統軟體之最新功能或修改。

(13)配合機關與有關機關同步新增通訊監察光碟產出資訊交換功能。

(14)因應機關資安需求進行資安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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