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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投入1億9,800萬建置通訊監察系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月25日招標「109-110年度「通訊監察系統建置計畫-台灣大哥大及台灣的星4G前端通訊監察系統及系統整合」案,預算198,000,000元。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表示,4G行動網路採用新型態的語音通話技術VoLTE,所有服務改以IP封包交換(Packet Switch Service)方式提供,與2G及3G傳統語音服務(Circuit Switch Service)架構全然不同。目前內政部警政署負責建置通訊監察系統的台灣大哥大、遠傳及台灣的星等3家電信公司均已開通4G VoLTE的語音服務,既有的2G及3G通訊監察系統將無法因應,亟需新增VoLTE通訊監察功能,避免造成監察漏洞。


刑事局指出,延續「遠傳電信4G行動寬頻通訊監察系統」建置案僅涵蓋建置遠傳4G前端(電信業者端)通訊監察系統以及遠傳、台灣大哥大及台灣的星4G後端(刑事局端)通訊監察系統,刑事局尚需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建置並負擔台灣大哥大及台灣的星4G前端通訊監察系統的必要費用及整體通訊監察系統整合,以避免產生不法分子利用台灣大哥大或台灣的星4G通訊,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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